國市監稽規〔2021〕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財政廳(局):
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聯合制定了《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現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財政部門要做好協調配合及舉報獎勵資金保障工作,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措施和配套制度,積極推進舉報獎勵制度落實。對于執行過程中發現的問題,請及時向市場監管總局、財政部反饋。
市場監管總局
財政部
2021年7月30日
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鼓勵社會公眾積極舉報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推動社會共治,根據市場監管領域相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規定,制定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