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
發布日期:2013-02-18|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令

31號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已由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第128次主任辦公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 王勇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八日

中央企業應急管理暫行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和規范中央企業應急管理工作,提高中央企業防范和處置各類突發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和影響,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務院關于全面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國發〔200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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