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府發〔2022〕32號
為深入實施減稅降費,切實減輕市場主體稅收負擔,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車船稅法》第二條、第五條規定,結合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稅費政策協同的要求,現將我市調整部分車船稅年基準稅額和稅收優惠政策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將中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10—19人)車船稅年基準稅額調整為480元;將大型客車(核定載客人數20人〔含〕以上)車船稅年基準稅額調整為540元。
二、對我市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公共交通車船免征車船稅:
(一)依法取得運營資格;
(二)執行物價部門規定的票價標準;
(三)按照規定時間、線路和站點運營;
(四)供公眾乘用;
(五)承擔社會公益性服務或執行政府指令性任務。
三、對我市農村居民擁有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