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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關于國有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發行可交換債的審核權限
內容: 根據《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辦法》,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屬于本辦法第七條規定情形的,由國家出資企業審核批準,其他情形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準。根據《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該股東單位為國有獨資公司的,由公司董事會負責制訂債券發行方案,并由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依照法定程序作出決定請問《關于規范上市公司國有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券及國有控股上市公司發行證券有關事項的通知》是否現行有效?國有上市公司控股股東發行可交換公司債應按照哪個文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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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國資委 答復時間: 2021-12-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