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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如何理解非公開協議增資條件中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
內容: 如何理解《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五條規定:“以下情形經同級國資監管機構批準,可以采取非公開協議方式進行增資:(一)因國有資本布局結構調整需要,由特定的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或國有實際控制企業參與增資;(二)因國家出資企業與特定投資方建立戰略合作伙伴或利益共同體需要,由該投資方參與國家出資企業或其子企業增資。”如何理解本條款中的特定投資方和戰略合作伙伴?國家出資企業與投資方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可以理解為雙方建立戰略合作伙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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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復部門: 國資委 答復時間: 2020-12-10 16: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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