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令
第4號
《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已經2023年7月11日第3次委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主任:鄭柵潔
2023年7月28日
糧食質量安全監管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護糧食生產者的積極性,維護糧食經營者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糧食流通領域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國家糧食質量安全,根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糧食收購、儲存、運輸和政策性糧食購銷活動的質量安全監管工作,適用本辦法。
政府儲備糧食質量安全管理的特殊要求按國家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制定的相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縣級以上糧食和儲備行政管理部門在本級人民政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