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國務院國資委發布了《關于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
《指導意見》順應國際國內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發展趨勢,廣泛聽取、吸收了專家學者和社會各個方面的意見和建議,體現了各利益相關方對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的要求和期望。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要自覺遵守法律法規、社會規范和商業道德,在追求經濟效益的同時,對股東、職工、消費者、供應商、社區等利益相關者和自然環境負責,實現企業和社會、環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中央企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的骨干力量,在經濟社會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中央企業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十分重要的現實意義。《指導意見》指出,中央企業履行社會責任,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實際行動,是全社會對中央企業的廣泛要求,是實現中央企業可持續發展的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