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政辦秘〔2018〕185號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行政規范性文件是行政機關履行職能的重要依據,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義務,關系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事關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辦發〔2018〕37號)精神,進一步加強我省行政規范性文件制定和監督管理工作,經省政府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嚴禁越權發文。行政規范性文件的內容必須合法、適當,不得與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文件相抵觸,與同一級別的行政規范性文件相沖突;不得增加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之外的行政權力事項或者減少法定職責;不得設定行政征收、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等事項,增加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條件,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設定撤回行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