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關于頒布施行《福建省地方政府規章備案審查規定》的公告
閩常〔2005〕15號
《福建省地方政府規章備案審查規定》已由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于2005年7月29日通過,現予公布,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2005年8月1日
福建省地方政府規章備案審查規定
(2005年7月29日福建省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八次會議通過)
第一條為做好地方政府規章備案審查工作,維護法制統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和《福建省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立法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地方政府規章(以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