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政辦〔2009〕149號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各大企業、各高等院校:
《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暫行規定》已經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二○○九年九月二十一日
福建省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和監督管理暫行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福建省安全生產條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政府及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的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