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府[2006]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市屬企業國有資產(以下簡稱國有資產)的監督管理,實現國有資產的保值和增值,根據國務院《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378號)以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市屬企業的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屬國有企業(含市國有資產經營公司和市城市建設資產經營有限公司)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中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市屬國有企業及國有控股企業、國有參股企業統稱所出資企業。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國有資產是指國家對市屬企業各種形式的投資和投資形成的權益,以及依法認定為國家所有的其它權益。
第四條湛江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國資委)根據市人民政府授權,依法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