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試行)》(以下簡稱《指引》)已經正式發布,文件也將于近日在國資委官網上公開。根據《指引》解釋,央企合規是指中央企業及其員工的經營管理行為符合法律法規、監管規定、行業準則和企業章程、規章制度以及國際條約、規則等要求。
中央企業的合規管理,實際上早已開始。2006年,中國銀監會頒布《商業銀行合規風險管理指引》。2007年,中國保監會頒布《保險公司合規管理指引》。中央企業的合規管理,率先在金融行業開展、發展和成熟,并且積累了多年豐富的經驗。
早在2017年,國務院國資委就確定了5戶中央企業進行合規管理試點,而國務院國資委政策法規局也在去年開始組織起草《中央企業合規管理指引》。
《指引》強調建立全面合規管理體系,對合規管理體系的十二大構成要素做了全面、具體的規定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