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國務院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決定
發布日期:2010-12-20|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2010年12月8日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通過2010年12月2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87號公布自2011年2月1日起施行)

國務院決定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作如下修改:

一、將第二條修改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發票的單位和個人(以下稱印制、使用發票的單位和個人),必須遵守本辦法。"

二、將第四條第一款修改為:"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統一負責全國的發票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家稅務局和地方稅務局(以下統稱省、自治區、直轄市稅務機關)依據各自的職責,共同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發票管理工作。"

三、將第七條修改為:"增值稅專用發票由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確定的企業印制;其他發票,按照國務院稅務主管部門的規定,由省、自治區 ……
繼續閱讀(剩余:88.01%)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3225020230917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蒙阴县| 察雅县| 阳春市| 怀仁县| 江口县| 丹江口市| 绥滨县| 资溪县| 雷州市| 北辰区| 辰溪县| 宁武县| 赣州市| 璧山县| 安国市| 阿瓦提县| 襄城县| 阳新县| 庄浪县| 阿拉尔市| 疏勒县| 广宗县| 丰镇市| 林甸县| 五大连池市| 白河县| 尼玛县| 武定县| 名山县| 江津市| 潜山县| 兴化市| 满洲里市| 南投市| 玛曲县| 论坛| 卓尼县| 祁连县| 黔西县| 余姚市| 共和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