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處分規定
發布日期:2013-06-13|字體:| 下載收藏 語音播報
  來源:國資數據中心
監察部令第31號

第一條為維護收入分配秩序,嚴肅財經紀律,規范津貼補貼政策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津貼補貼包括國家統一規定的津貼補貼和工作性津貼、生活性補貼、離退休人員補貼、改革性補貼以及獎金、實物、有價證券等。

第三條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單位,其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以及有違規發放津貼補貼行為的個人,應當承擔紀律責任。屬于下列人員的,由任免機關或者監察機關按照管理權限依法給予處分:

(一)行政機關公務員;

(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單位中經批準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

……
繼續閱讀(剩余:78.42%)
請登錄后識別閱讀權限!

掃碼在手機上打開本文
DN:N23564920230917N
? 2003-2025 國資數據中心  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均不得轉載有    網安備51019002001697號
主站蜘蛛池模板: 兴隆县| 当涂县| 西平县| 鹤岗市| 蛟河市| 临夏市| 宁强县| 仙桃市| 稷山县| 永善县| 墨脱县| 大石桥市| 额济纳旗| 河曲县| 巴彦淖尔市| 南阳市| 澄城县| 东辽县| 德安县| 襄樊市| 孟州市| 焦作市| 辽宁省| 申扎县| 元谋县| 红原县| 封开县| 阳谷县| 信阳市| 上虞市| 河南省| 平乡县| 安康市| 广东省| 芒康县| 东明县| 准格尔旗| 正阳县| 象山县| 交口县| 历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