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部令第28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落實生產安全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監察機關參加本級人民政府統一組織或者本級人民政府授權有關部門組織,上級監察機關委托、指定,以及本級監察機關領導人員批準的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監察機關參加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應當堅持科學嚴謹、依法依規、實事求是、注重實效的原則。
對生產安全事故違法違紀行為的調查處理,應當做到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程序合法、手續完備。
第四條根據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