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2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批準2022年6月13日中共中央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黨對政治協商工作的領導,提高政治協商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水平,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本條例所稱政治協商,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各界代表人士圍繞黨和國家大政方針、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問題以及其他重要事項開展的協商。
政治協商是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的重要形式,是凝聚智慧、增進共識、促進科學民主決策的重要途徑。
第三條政治協商的基本方式是:
(一)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無黨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