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2月12日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公布)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根據我國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發展的實踐,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提出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部分內容的建議如下:
一、憲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指引下"修改為"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指引下","沿著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道路"修改為"沿著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逐步實現工業、農業、國防和科學技術的現代化"之后增加"推動物質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協調發展"。這一自然段相應地修改為:"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的勝利和社會主義事業的成就,是中國共產黨領導中國各族人民,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指引下,堅持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