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8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常務委員會會議審議批準2022年7月30日中共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辦公廳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黨對機構編制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進一步規范全區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管理,根據《中國共產黨機構編制工作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區各級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領導職數的配備和調整,以及對事業單位機構編制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事業單位,是指為了社會公益目的,由國家機關或者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產舉辦的,從事教育、科技、文化、衛生等活動的社會服務組織。
第四條事業單位機構編制工作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決貫徹黨中央關于機構編制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黨管機構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