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27日中共中央組織部制定 2019年11月26日發布)
第一條為了加強黨對公務員隊伍的集中統一領導,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干部考核要把功夫下在平時的重要要求,建立日常考核、分類考核、近距離考核的知事識人體系,激勵廣大公務員新時代新擔當新作為,促進事業發展和公務員成長進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公務員平時考核,是指各級機關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非領導成員公務員日常工作和一貫表現所進行的了解、核實和評價。
第三條公務員平時考核堅持黨管干部原則,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堅持嚴管和厚愛結合、激勵和約束并重,堅持客觀公正、精準科學,堅持注重實績、獎懲分明,堅持分級分類、簡便易行。
第四條公務員平時考核由其所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