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6月27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制定2019年10月15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修訂2019年11月26日發布)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推進公務員培訓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建設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高素質專業化公務員隊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干部教育培訓工作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公務員培訓必須把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作為首要任務,把提高治理能力作為重大任務,加強思想淬煉、政治歷練、實踐鍛煉、專業訓練,高質量培訓公務員、高水平服務黨和國家事業發展,體現不同類別、不同層級、不同崗位公務員能力素質需要,著力增強時代性、針對性、有效性。
第三條公務員培訓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