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局關于印發《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的通知
國信發〔2014〕4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信訪局(辦),副省級城市信訪局(辦),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信訪局,中央和國家機關各部委、軍委總政、武警總部、有關人民團體信訪局(辦、處),中央管理的有關國有重要骨干企業信訪處(辦):
《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已經中央領導同志審定,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信訪局
2014年4月9日
國家信訪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信訪事項受理辦理程序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的辦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屬地責任、提高信訪工作效能,引導來訪人依法逐級走訪,推動信訪事項及時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