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和信息化部令
第54號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已經2020年7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第16次部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9月1日起施行。
工業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
2020年7月24日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修改《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的決定
為更好適應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需要,工業和信息化部決定對《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及產品準入管理規定》(工業和信息化部令第39號)作如下修改:
一、刪除第五條第(三)項中的“設計開發能力”。
二、將第二十二條第二款修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應當對本行政區域內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的生產情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