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政法〔2023〕93號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加快培育壯大工業設計市場主體,促進工業設計創新發展,提升工業設計賦能制造業高質量發展的能力,根據《國務院關于推進文化創意和設計服務與相關產業融合發展的若干意見》(國發〔2014〕10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認定、管理等相關工作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工業設計是指以工業產品為主要對象,綜合運用科技手段和工學、美學、心理學、經濟學等知識,對產品的功能、結構、形態及包裝等進行整合優化的創新活動。
國家級工業設計中心是指經工業和信息化部認定,工業設計創新力強、業績突出、發展水平領先的工業設計機構。國家級工業設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