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再就辦(1998)4號
頒布日期:19980711實施日期:19980711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再就業辦
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和十分關懷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確立了國有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實行“三三制”的解決辦法,即企業承擔1/3,財政承擔1/3,從失業保險金中調劑1/3。同時要求,凡有能力承擔下崗職工基本生活費的企業,其費用原則上由企業承擔;確有困難的,從財政和失業保險金中予以適當補貼。為使各地、各行業在實際操作中更好地加以把握,現提出以下辦法:
第一、嚴格執行“三三制”原則。財政承擔的部分,自治區區屬企業由自治區財政解決;地州市屬企業由地州市財政解決;縣(市)屬企業由縣(市)財政解決。失業保險金承擔的部分一律由收取企業失業保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