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保監辦發[2021]118號
各銀保監局,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
為規范保險資金債券投資行為,防范資金運用風險,根據《保險資金運用管理辦法》(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令2018年第1號)等監管規定,經銀保監會同意,現就調整保險資金投資債券信用評級要求等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資金投資的金融企業(公司)債券,包括金融機構在全國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發行的債券和國際開發機構發行的債券。
前款所稱金融機構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經人民銀行、銀保監會及其派出機構和證監會批準并依法設立的金融機構。
保險資金投資的金融企業(公司)債券,其發行人應當公司治理良好,經營審慎穩健,具有良好的守法合規記錄,相關監管指標符合國務院金融監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