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和改進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完善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機制,建設一支符合好干部標準的高素質領導人員隊伍,根據《事業單位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公辦中小學校領導班子成員。
法律法規對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必須堅持黨管干部、黨管人才,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堅持依法依規辦事,堅持從嚴管理監督與激勵關懷相結合,注意體現中小學教育的基礎性、辦學的公益性、育人的長效性、崗位的專業性等特點,不簡單套用黨政領導干部管理模式,公道公平公正地對待、評價和使用領導人員,充分調動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第四條主管機關(部門)黨委(黨組)及其組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