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轉發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解決自治區企業離休人員醫療費問題的意見》和《關于自治區國有破產關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的通知
新政辦發[2002]143號
頒布日期:20021104 實施日期:20021104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縣(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自治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關于解決自治區企業離休人員醫療費問題的意見》、《關于自治區國有破產關閉企業退休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的意見》,已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現轉發給你們,請認真遵照執行。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從自治區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高度重視企業離休和國有破產關閉企業退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