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
金規〔2023〕5號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關于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
各監管局,各保險集團(控股)公司、保險公司:
為完善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促進保險公司回歸本源和穩健運行,更好服務實體經濟和人民群眾,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實施差異化資本監管
(一)對于財產險公司和再保險公司,總資產100億元以上、2000億元以下公司的最低資本按照95%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即特征系數為-0.05;總資產100億元以下公司的最低資本按照90%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即特征系數為-0.1。
(二)對于人身險公司,總資產500億元以上、5000億元以下公司的最低資本按照95%計算償付能力充足率,即特征系數為-0.0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