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辦發〔2003〕17號
頒布日期:20030303 實施日期:20030303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
伊犁哈薩克自治州,各州、市人民政府,各行政公署,自治區人民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現將《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經貿委等部門關于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若干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2號)轉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妥善解決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職工基本生活問題,歷來受到自治區黨委和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視,將其作為維護廣大國有企業職工利益,維護改革開放成果和社會穩定的重要工作,是實踐“三個代表”的重要舉措。各級政府都要高度重視國有困難企業和關閉破產企業困難職工的生活問題。要繼續鞏固“兩個確保”,做好“三條保障線”的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