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號:銀保監辦發〔2021〕124號
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
銀保監辦發〔2021〕124號
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關于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資產計量規則有關問題的通知
各銀保監局,各大型銀行、股份制銀行、外資銀行:
為明確《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資產計量規則》(銀監發〔2018〕1號)中凈額結算有關內容在我國法律和監管框架下的可執行性,經商相關部門,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關于《衍生工具交易對手違約風險資產計量規則》第四條規定的凈額結算組合認定標準,如商業銀行的交易對手為經我國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批準設立的金融機構,且交易雙方簽署《中國銀行間市場金融衍生產品交易主協議》《中國證券期貨市場衍生品交易主協議》《國際掉期及衍生工具協會2002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