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勞就險字[1995]23號
頒布日期:19950107 實施日期:19950107 頒布單位: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勞動廳
第一條為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勞動制度改革的需要,切實保障城鎮國有企業臨時工、私營企業職工和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年老退休或喪失勞動能力后的基本生活,維護社會安定,促進經濟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結合自治區實際,特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城鎮各類國有企業使用的臨時工、季節性用工(以下簡稱臨時工)、私營企業和全部職工和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不含受雇的離、退休人員,下同)。
第三條臨時工、私營企業職工和個體經濟組織從業人員養老保險工作由各級勞動行政部門主管。具體業務由勞動行政部門所屬的社會保險機構承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