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廣西自治區國資委、財政廳聯合印發了《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辦法》(桂國資發〔2018〕2號)。
該文件對加強廣西壯族自治區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監督管理,實現資源優化配置,增強國有經濟活力、控制力和影響力,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
該文件重新定義了國有資產交易管理、交易主體的范圍,以“管資本”為主,簡政放權、分級審批,將所出資企業所屬子企業的產權轉讓、增資、資產轉讓事項的進場交易行為審核管理權限下放至所出資企業;將所出資企業內部產權非公開協議轉讓、非公開協議增資、資產非公開協議轉讓事項審核管理權限下放至所出資企業;而所出資企業外部產權非公開協議轉讓、非公開協議增資、資產非公開協議轉讓審核管理由同級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負責,體現國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