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寧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等七部門關于加快解決困難國有、集體企業職工基本養老費補繳問題的通知》(寧人社〔2021〕44號)文件精神,為了推進我縣困難國有、集體企業在政策有效期內解決好養老保險費欠繳補繳的問題,2021年4月,縣人社部門以函件的方式通知各相關部門摸底本部門所屬的困難國有、集體企業職工養老保險欠費情況。此次政策有效期為2021年10月前完成補繳,為了維護參保職工權益,請我縣國有、集體企業符合下述條件的人員在9月5日前向原企業的主管部門咨詢并申報。
此次符合政策補繳人員條件:閩人社文〔2020〕94號規定,列入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改制安置名單的人員(需提供國有、集體企業改革改制時,經政府或有關行政部門研究后正式發文或會議紀要等原始檔案材料),在國有、集體企業工作期間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