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表決通過《山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
《決定》規范報告制度,加強審議監督。一是改進政府國有資產報告工作,實行綜合與專項相結合的報告方式,建立報告與報表相輔相成的報告體系。二是確保人大審議質量,對審議監督重點和開展專題調研、聽取意見建議、初步審議等作出規定。三是強化問題整改問責,要求省政府建立健全整改問責機制,省人大常委會對突出問題、典型案件建立督辦清單制度,可以依法進行質詢和特定問題調查,必要時作出決議、決定。
“為增強監督實效,《決定》創新性提出建立健全重點改革事項推進情況及相關部門、企業專項監督機制,使人大國有資產監督向重點任務聚焦、向重點單位延伸。”省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宿勝介紹,圍繞省委確定的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