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偉剛剛簽訂了一份經營目標責任書。
作為一家央企南方分公司總經理,簽訂這份責任書后,他將按照更偏向市場化的績效薪金系數與調節系數來獲取薪酬。對劉偉來說,這將是他央企職業生涯中從“身份管理”向“崗位管理”的一次顛覆式跨越。從此以后,需要背負起年度及任期的經營目標責任,同時面臨著與職務任免及薪酬剛性兌現緊密關聯的硬性考核要求——這意味著,他有了明確的任期時限,過去一直擁有的“鐵交椅”管理者身份,沒了。
劉偉所經歷的國企經理層任期制和薪酬契約化改革,是國企改革三年行動的既定任務。按照國務院國資委的規劃,未來國有企業經理層成員將全面實行任期管理,簽訂聘任協議和業績合同,按照約定嚴格考核、實施聘任或解聘、兌現薪酬,在納入有關試點和專項工程的國有企業率先突破,并鼓勵地方國企結合實際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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