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任務目標落實落地,10月27日,中共中央組織部、中央編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務院國資委和中國殘聯五部門共同印發了《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帶頭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殘聯發[2021]51號,以下簡稱“辦法”),“辦法”共分六章二十六條,以《公務員法》、《殘疾人保障法》、《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殘疾人就業條例》為依據,以規范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通過公開錄用、遴選、選調、公開招聘等方法安排殘疾人就業相關程序為重點,以《“十四五”殘疾人保障和發展規劃》確定的相關安排任務為目標,對制定安排殘疾人招錄(聘)計劃、發布招錄(聘)公告、考試、體檢考察、公示監督等環節都作出了明確規定?!稗k法”規定相關用人單位在發布招錄(聘)公告時,限制殘疾人報考的崗位應予以充分論證;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