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國有企業工作后,我把民營企業的陋習帶到了國有企業的公權力行使之中,就像一匹脫韁的野馬,任意放縱無所拘束……”舟山市定海區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原總工程師徐壽增在懺悔書里這樣寫道。
2017年10月25日,徐壽增被定海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經查,徐壽增違反廉潔從業紀律,違規經商辦企業,利用職權為本人及有關人員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無證駕駛機動車;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2018年1月,徐壽增被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定海區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解除與其勞動合同關系。
“作為我國第一部反腐敗國家立法,《監察法》充分總結了歷史經驗,具有很強針對性,其目的之一就是實現對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察全覆蓋。徐壽增作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