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本單位(集團)統一完備、權威規范的審計制度體系。國有企業應根據自身規模體量和業態情況,結合審計監督的廣度和深度,按照2018年發布的《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以下簡稱《規定》)、內部審計工作指導意見及相關規定,建立健全自身制度體系,如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基本制度,以及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制度、經營審計專項制度、工程項目審計專項審計制度等,統一規范如審計整改認定標準及工作流程等辦法。
建立健全本單位(集團)集中統一的審計工作體制機制。統籌本單位(集團)上下級內部審計機構及力量,集約管理提升審計效率,推進集團系統審計一體化建設,如穩步推進審計計劃一體化安排、審計項目一體化開展、審計力量一體化調度、審計整改一體化推動、關鍵作業流程一體化規范。
建立健全借鑒使用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工作結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