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國資委《關于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流轉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上海聯合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聯交所”)昨日發布公告,對企業國有資產交易業務操作進行了相應調整。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根據公告,具體調整如下:
第一,企業增資可采取信息預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結合的方式,通過上海聯交所網站分階段對外披露增資信息,合計披露時間不少于40個工作日,其中正式披露時間不少于20個工作日。信息預披露應當包括但不限于企業基本情況、產權結構、近3年審計報告中的主要財務指標、擬募集資金金額等內容。
第二,產權轉讓可在產權直接持有單位、企業增資可在標的企業履行內部決策程序后進行信息預披露,涉及需要履行最終批準程序的,應當進行相應提示。
第三,產權轉讓、資產轉讓項目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