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如果將營利性經濟企業視為自利或兼利性企業,那么,社會企業就是一種復合機制企業。營利性經濟企業盡管也負有社會責任,具有兼顧利益相關者關切的義務,承擔一定的社會責任義務,但至少是在企業運行的核心機理上,其行為價值取向和企業經營嚴格遵循經濟理性即商業規則,以維護其市場競爭力。而社會企業運行的核心機理卻具有高度的復合性,所以,社會企業的組織創新和機制創新,比營利性經濟企業須處理的關系更為復雜,這實際上是由于社會交換比經濟交換的關切因素更為復雜,社會企業必須通過組織創新和機制創新來應對各種復合性問題,例如,企業社會使命與經濟可持續的關系、所有者意愿與企業人(經營者、生產者)行為傾向的關系、社會企業與社會組織的關系、社會企業機制與國家行為的關系等。
第一,社會企業的出資人意愿和社會企業設立的宗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