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國務院印發了《關于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對國有企業工資分配管理辦法進行了重大改革。這次改革是國企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讓工資分配機制既符合一般市場規律,又照顧到國企特點,通過工資激勵調動國有企業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推動國企提高市場競爭力。
長期以來,國企的工資分配總體上存在非市場化的現象,即不能按照個人貢獻大小決定收入,有平均主義傾向,并且工資與公務員工資一樣只能增加不能減少,即使企業自身業績可能有盈有虧。與此同時,按照不同的企業領域,國企內部也存在嚴重的分配不公,壟斷性領域如電力、金融、通訊等收入水平過高、工資增長過快,而另一些部門如處于市場競爭中的生產型國企、公共性質的鐵路部門等,工資增長偏慢、工資水平偏低。
2008年后,國企業績與規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