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首次明確“混合所有制經濟是基本經濟制度的重要實現形式,有利于國有資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競爭力,有利于各種所有制資本取長補短、相互促進、共同發展。”黨的十九大提出要:“深化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培育具有全球競爭力的世界一流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重要舉措,是國有企業與國有資本改革的關鍵抓手,對發揮國有經濟戰略支撐作用進而實現經濟高質量發展具有重要作用。隨著混改的持續深入,改革的路徑和方式日趨創新多元,混改企業的治理之困、機制之困、監管之困也愈發凸顯。特別是國有相對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作為混改的一類特殊載體,在治理結構、價值理念、運行邏輯和監管要求等方面相較傳統的國有企業有著巨大差異,同時囿于相關領域法律法規和成熟經驗的缺失,導致管理實踐中出現了諸多突出問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