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19日召開的落實董事會職權專題推進會,再次將國有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設優化的核心問題——“董事會”擺在突出的位置上。會議強調,“落實董事會職權是按照中央要求開展的一項深層次改革,涉及企業的重大決策事項,應當在依法合規的基礎上,認真研究論證,積極穩妥開展相關工作,合理選取具備條件的重要子企業先行先試,著力建立健全配套制度,有序組織實施,規范落實各項職權”。
從中央企業開始到各個地方國企集團,如何深入理解和推動這項系統性工作呢?知本咨詢從歷史和現實兩個角度做個梳理,提幾點建議:
過去時:落實董事會職權改革進程
不知來路,就難定去向。我們認為可以將國企落實董事會職權改革的“過去時”劃分為兩個階段。
階段一:國企董事會建立期
階段二:落實董事會職權試點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