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津發布關于印發天津市進一步盤活存量資產擴大有效投資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梳理交通、水利、清潔能源、保障性租賃住房、水電氣熱等市政設施、生態環保、產業園區、倉儲物流、旅游、新型基礎設施等領域可以盤活的存量資產,重點盤活規模較大、當前收益較好或增長潛力較大的基礎設施項目資產。
聚焦綜合交通樞紐改造、工業企業進園區等領域,統籌盤活軌道交通上蓋、搬遷企業原廠區、老舊小區改造、污水處理廠下沉、交通樞紐地上地下空間綜合開發等存量和改擴建有機結合的項目資產。篩選老舊廠房、文化體育場館和閑置土地等,特別是國有企業、行政事業單位各類閑置土地房產,有序盤活長期閑置但具有較大開發利用價值的項目資產。
通知指出,對參與盤活存量資產的各類市場主體一視同仁。國有企業要堅持示范帶動,集中精力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