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總理李強簽署第781號國務院令,公布《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日前,司法部、國務院國資委、財政部負責人就《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的有關問題答記者問時表示,《條例》適用于國有企業管理人員任免機關、單位對違法的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給予處分的活動,覆蓋各級各類國有企業。考慮到金融、文化國有企業的特殊性,《條例》明確規定,國家對違法的金融、文化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追究責任另有規定的,同時適用。
為什么要出臺《國有企業管理人員處分條例》?
據司法部等有關部門對條例的介紹,長期以來,關于國有企業管理人員的處分規定散見于各行業領域法律法規文件和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中,國家層面沒有對處分的種類及其適用、處分的程序等作出專門規定。有必要制定一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