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中央企業在新時代以更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全面貫徹落實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加快建設世界一流企業、實現高質量發展,國務院國資委制定印發《關于新時代中央企業高標準履行社會責任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對新時代中央企業社會責任工作作出部署。
《指導意見》堅持“新時代”“高標準”的總體原則。“新時代”即要牢牢把握新時代新使命新定位,全面貫徹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充分銜接國際社會責任發展的新趨勢新規則。“高標準”要以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滿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更好發揮功能價值為目標,主動擔當作為,在各類市場主體中走在前列、作出表率。
《指導意見》貫徹“三個統籌”的基本方法。一是統籌社會責任理論與中央企業特色履責實踐,既遵循普遍規律,又體現中國特色。二是統籌企業自身高質量發展與功能價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