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國資委全面落實黨中央和自治區黨委、政府的部署要求,以增強企業核心功能和提高核心競爭力為目標,精心組織實施,制定《深入推進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工作機制》《推動國有企業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向各層級國資國企延伸的措施》等一系列制度,深入推動國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動取得實效。
聚焦“五大任務”,統籌推進功能使命性任務
實施“四個一批”。推動各類資源向重點產業、優勢企業集中,完成交通集團重組,組建文旅集團、國貿集團,新設稀土新材料、能源儲備、蒙氫管網等子企業,大幅提升電力、包鋼、蒙能服務“兩大基地”建設的能力。
大力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強化國有資本在新能源、新型電力系統、智慧物流、綠色環保等領域的布局,監管企業全年戰略性新興產業投資273.6億元,占比30%。
深化科技創新。印發《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