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修訂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以下簡稱“新公司法”)將正式實施。相較于現行公司法,新公司法對公司的資本制度、公司治理、董監高責任、分紅減資、股權轉讓、股東權利等將產生重大影響。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新公司法就“國家出資公司”進行了單獨成章的規定,這既是對現階段國有企業改革成果的進一步鞏固與深化,也是完善中國特色現代企業制度的需要??紤]到目前國企改革已經進入攻堅期和深水區,新公司法對進一步深化國有企業改革有哪些牽一發而動全身的具體影響,央地國企如何從外部董事制度、引入審計委員會、外部董事責任界定、國企治理模式優化等方面進行相應調整以合規?
外部董事須過半
新公司法第七章“國家出資公司組織機構的特別規定”第一百七十三條特別提出了對國有企業外部董事的具體規定:“國有獨資公司的董事會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