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提要」
實踐中,存在醫療機構接受社會捐贈的現象。其中,也有少數不法企業打著捐贈的旗號進行商業賄賂,要求醫療機構定向采購醫用耗材或服務等。認定合法捐贈還是商業賄賂,重點從捐贈時是否附加不當條件、捐贈后是否請托謀取商業利益、捐贈手續是否完備等方面進行判斷。對國家工作人員為請托人謀取利益過程中涉及通過其他國家工作人員實施的情形,應結合國家工作人員任職單位的性質、職能以及所任職務、所起作用等,準確判斷該國家工作人員是利用職務之便還是利用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請托人謀取利益,以精準認定直接受賄或斡旋受賄行為。
「基本案情」
王某,A公立醫院檢驗科科長、主任醫師。2021年,為擴大檢驗科的業務范圍,王某擬通過招投標方式采購兩臺全自動免疫熒光分析儀。B公司銷售代表張某聽到消息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