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等10部門印發《關于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意見》)的通知,《意見》對轉制單位工作人員人事勞動關系轉換、省屬事業單位轉制后社會保險關系接續、轉制單位原編制內女性工作人員退休年齡、選擇不進入轉制單位的編制內工作人員的經濟補償等進行明確規定,引發熱議。
澎湃新聞記者致電山東省人社廳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接線人員表示,此前山東省已經啟動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的改革,“此次《意見》主要是針對上一次的文件已經過期,重新修訂、發布新文件。”同時,適用范圍并未改變。
2019年1月,山東省政府辦公廳曾印發《關于省屬事業單位轉制為企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的通知,當時這份文件是2019年3月1日起執行,有效期至2024年2月29日,同時,文件明確了適用范 ……
